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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2, 2009

Roswell


你對外星人(alien)有興趣或是好奇嗎?來新墨西哥(New Mexico)州的Roswell(羅茲威爾)就對了。實際上,Roswell這個字差不多跟UFO(unidentified flying object,不明飛行物體)與alien是同意字了。如果你是個對星際大戰還是X Files這類影集有興趣的人,Roswell應該也是個你會感興趣的地方。

IMG_1369 Street Lamp in Roswell, Morning
Figure 1: Roswell的遊客中心,旁邊的街燈是外星人造型。

到新墨西哥州的觀光人,喜歡自然風景的大概會去White Sands National Monument(白沙國家公園)或是Carlsbad Caverns National Park;喜歡歷史或西班牙風味的,大概會去Santa Fe。不過對我來說,外星人的priority大於西班牙style就是。

說到White Sands National Monument與Carlsbad Caverns National Park,如果你同時要去這兩個地方,中途確實是可以順便拜訪一下Roswell這地方。雖然這邊也有不少motel可以過夜,但如果你只想稍微看一下跟外星人有關的東西,應該是花幾個小時到此一遊即可。

我曾到Roswell市的遊客中心問了一下資訊,除了外星人或UFO(幽浮)這類的東西,裡面的人也跟我介紹了不少其他地方可以參觀。估計了一下,要真都去那些地方,我看得二天才行。由於我只打算在這邊花一個早上,最多再加點下午的時間,所以還是按照我的原訂計畫,只看跟外星人有關的東西。去了一趟遊客中心雖然對我的行程沒有太大的幫助,但他們送了我一些禮物,主要是2008 Roswell UFO Festival剩下來的小袋子以及一些如磁鐵以及筆等等的小禮物。

IMG_1316 Int'l UFO Museum
Figure 2: International UFO Museum and Research Center的大門。

所以,我就進去International UFO Museum裡面瞧瞧,門票記得是5元。之所以進去這家,是因為在來的路上就只有這家在大馬路邊最方便,而且也沒看到其他類似的,跟我之前預期會遇到一卡車這種museum還差蠻多的。不過據說這邊的Walmart還是麥當勞之類的店,裡面都是以外星人做裝飾,雖然我中餐吃的Wendy's沒看到這種東西。

Figure 3: 台北跟高雄已經有人釘上去了,我貢獻了一下台中的部分。















這間museum其實不大,就一樓有擺設,主要是把當年的報紙報導貼在牆上,還有一些模型等輔助器材。雖然不能說是客難,但整體擺設很簡單,看起來一副很抱歉的樣子,沒有什麼很炫的東西,跟international這個字實在是不搭配。不過我喜歡剛進展示廳的世界地圖,將一根圖釘釘在台中的地方。

Figure 4: 這邊開始對1947年的Roswell Incident描述,主要是一些報紙的紀錄。















Roswell這個地方之所以會出名是因為發生於1947年的Roswell Incident(羅茲威爾事件),在「一個殘骸,各自表述」的情況下所引起的事件。民間認為那殘骸是外星人飛機失事造成的,且這些東西以及所有資訊都被軍方暗槓起來;軍方說,那是跟氣象氣球有關的機密,且you are on the need-to-know basis and you don't need to know。

Figure 5: 假想的外星人失事模型。


















事情的發生經過是這樣的,在離Roswell約30哩的一個ranch(牧場),一個叫William "Mac" Brazel的人在1947年的六月十四日(其實只知道是七月八日的三個星期前,所以也不確定是否是六月十四日這一天;也有版本說是七月初找到殘骸)於自家經營的ranch裡發現了一些廣佈在地上的殘骸,且造型非常奇特。不曉得是鄰居還是家人,反正就是認為這些奇怪的殘骸可能是軍方的東西,最好快點報知軍方並請他們處理。Brazel家沒有電話打911(美國要打911,不是119),因此得親自跑一趟。也許是因為當年的車子與道路狀況不像今日,30哩在當時不算短,因此Brazel在發現殘骸的幾天後才去Roswell,找他在警局的朋友Sheriff George Wilcox並告知這件事,而Wilcox認識附近Roswell Army Air Field (RAAF)這個空軍機場裡一個叫Jesse Marcel的少校(Major),這些殘骸的資訊終於被空軍獲知。

IMG_1317 Entrance of Int'l UFO Museum
Figure 6: 博物館大門的擺設,用來說明當年Brazel發現殘骸的現場。

於是軍方派人去Brazel的牧場,將這些殘骸清理乾淨並運走至德州的Fort Worth(就在Dallas的隔壁),至此一切風平浪靜。但在七月八日這一天,軍方發佈了一則新聞,說他們派人在Roswell附近的ranch回收了flying disk(飛盤)或是flying saucer(飛碟)這東西,大眾就開始好奇,flying saucer到底是啥?隔天,軍方改說,他們回收的不是flying saucer,而是個跟氣象氣球有關的東西。為什麼昨天是flying saucer而今天變成weather balloon了?於是軍方從早收到晚,又從晚收到早,窮於應付民眾的關切電話。

Figure 7: 1947年七月八日發行於Roswell的報紙。






















不過由於當年沒有internet這種東西,因此這個事件雖然短暫地引起關注,很快退燒且被遺忘了。但是在1978年時,UFO研究者Stanton T. Friedman訪問了當年負責回收工作的Jesse Marcel少校,而Marcel在這個訪問裡說他相信軍方掩飾了回收外星人太空船的真相。這段訪問除了被播出,更引起全世界UFO界的軒然大波,開始了對1947年Roswell Incident的窮追猛打,於是各種故事紛紛出籠。

Figure 8: 這個是Glenn Dennis所說參與外星人醫治的護士,雖然從來沒有找到過這位護士,而旁邊的圖是據她口述所畫出來的外星人頭部與手的素描。






















其中一則故事是來自於在Roswell搞殯儀館的Glenn Dennis。據他的說法,外星人的屍體在Roswell的軍事基地裡被進行解剖研究。

在七月七日那天,他跑去Roswell的空軍基地做業績,軍官主要問他一些存放屍體的專業知識,之後他負責帶一位士兵到軍方醫院去療傷,因為那士兵之前出了個摩托車意外。在到了醫院後,他看到三輛救護車停在外面,旁邊並且有憲兵警戒。其中一輛救護車的門半開,他看到裡面有些金屬以及玻璃狀的殘骸。在他完成check in那位受傷的士兵後,一位憲兵警告他,別在外面亂散佈墜機謠言,Roswell好好的,什麼事都沒發生。

在Glenn Dennis要離開的時候,他看到了一個他認識的護士,而這位護士則要他趕快離開這裡。隔天,他終於有機會用電話找到這位護士,兩人並相約討論當天發生的事。見面時,這位護士看起來很心煩意亂、臉色蒼白且在哭泣。她先要Glenn Dennis講他知道的,聽完後於是跟他說,她那天被叫去幫忙醫生進行手術研究,但她看到的「病人」長得很奇怪:只有四隻手指頭,沒有牙齒,且嘴巴只有縫大小;此外,頭大眼睛也大,就像名偵探柯南那種樣子;手非常長,像劉備那樣手長及膝......。

你會發現,(早期)電影或是電視影集不少外星人的造型,都是參考以上這個描述。

Figure 9: 軍方的解釋是,這些殘骸是來自於Project Mogul,跟外星人沒關係。















就如同大家所熟悉的電影情節,這位護士後來被軍方調到其他地方去,再也沒人知道她去什麼地方了......。

Figure 10: 軍方的另一個計畫是在實驗高空跳傘(Project High Dive),並做了假人,結果被誤會成為外星人。






















以上只是眾多rumor或是證據之一,Glenn Dennis還出了書說明了當年發生在Roswell的事情。但在被一些較嚴謹的UFO專家研究後,發現他的說詞與書裡的bug蠻多的。於是跑去詢問Glenn Dennis,而他的故事就像金庸小說改版一樣,一些地方之前說的跟之後講的差異頗大,比如關鍵的護士,光名字就一直跟軍方的「戶口名簿」對不上,後來他甚至還說他沒提過這護士的名字......。

喔,對了,Glenn Dennis也是這家博物館的發起人之一!

Figure 11: 假想的失事外星人躺在手術台。














軍方後來在90年代有解密,釋放出了「所有」當年跟Roswell有關的文件。所謂的「所有」,當然是政府自己說的。這些解密的文件指出,當年在Roswell發現的殘骸隸屬Project Mogul這個機密計畫,軍方發射了高空偵測氣球,並在上面裝有一些麥克風與其他道具,目的是用來偵測蘇聯因原子彈試爆所產生的聲波;至於大家看到的外星人,則是跟軍方做的假人要進行高空跳傘有關,屬於Project High Dive。其他還包括像Space Biology這種project,就是把一些動物送到高空去,然後靠降落傘回到地面......。簡單說,就是會被保育團體以及納稅人罵到臭頭的計畫。

說起來,官方說法也不是沒有make sense,若再加上鄉民無國界以及記者為了製造業績而無事生事,似乎可以說整個事件是民眾自己沒事找事做;另外,據說CIA當時也參了一腳。當時正值冷戰開始,為了怕像是U-2這種秘密計畫被輿論掃到颱風尾,故意操控媒體誤導大眾往UFO的方向打轉。

即使如此,大家也都曉得官方總是會東藏一些西藏一些,供之於世的資訊也不見得那麼完整,誰曉得有什麼相關資訊至今還是被暗槓著?也許1947年的Roswell Incident確實跟Project Mogul與Project High Dive有關,但還是無法證明跟外星人完全無關。當然啦,就官方的角度來說,如果當年本來就沒有外星人,官方也無法以拿不出外星人來證明沒有外星人(讀數學的請幫忙檢查一下這段邏輯有沒有bug)。

Figure 12: 這是美國觀光區的routine,最後有紀念品店,讓你可以具體地留下回憶。






















不管你相不相信有UFO或是外星人,這話題不但已經發燒了很久,看來還是會繼續持續一段不短的時間。而只要這話題繼續持續,Roswell就繼續有遊客會去觀光(就像是我啦)。就像電影Field of Dreams(台灣沒有發行這部片)所說,"If you build it, he will come"。

IMG_1367 Farewell Alien of Int'l UFO Museum
Figure 13: 有空記得再來。

我花了幾小時的時間在Roswell,並沒有遇到預期多的外星人相關店面,大概也只有International UFO Museum這間比較有看頭。而所謂有看頭,主要是提供較多貼在牆上的書面資訊,沒有短片或動畫解釋這些東西。

對於尋求養眼或刺激的人,來這邊可能會失望。但可以跟外星人造型的東西照張到此一遊照,或是寄張外星人明信片給親朋好友,會是個特別的旅遊經驗。

Back to US City/State

Wednesday, October 1, 2008

Jefferson's Big Deal --- Louisiana Purchase


記得在2003年的冬天,跟朋友從Illinois一起開車至New Orleans遊玩。來美國玩多的人都曉得,美國的旅遊資訊相當豐富,除了網路上以外,路上隨處都有相關小冊子提供資訊。當時拿到的一個小本子封面寫著Louisiana Purchase Bicentennial,基於好奇,就稍微翻了翻,看到了好像跟拿破崙(Napoleon)在二百年前的軍購案有點關係,回去後就研究了一番,並從此讓我對北美大陸的歷史產生興趣。

簡單的說,Louisiana Purchase就是在1803年時,美國(當時的總統是Thomas Jefferson)以當時美金一千五百萬向法國(當時是拿破崙掌權)購買Louisiana這塊地,美國領土直接變成之前的兩倍,並將西部的邊界從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推向落磯山(Rocky Mountains)。而這塊地,約為美國目前領土的將近四分之一,如下圖所示。

美國領土取得示意圖,其中中間一大片白色以及上面一點點綠色的部分,就是用當時15 million的美金向法國購得地,而這筆交易叫做Louisiana Purchase(from Wiki)。













Louisiana指的不單只是現今的Louisiana State(路易西安納州),而是以Mississippi River(密西西比河)流域為中心,大致西起Rocky Mountains(落磯山),東至Appalachian Mountains(阿怕拉契山);北起Great Lakes(五大湖),南至Gulf of Mexico(墨西哥灣)的整片土地(但不包括Florida),而這名字是當年法國探險家La Salle以法王路易十四(Louis XIV)所命名。

這大片的土地,在18世紀中的French and Indian War法國戰敗後全數脫離法國的掌控,其中密西西比河以東的地全割給英國,而密西西比河以西的部分則割給西班牙;以東的那塊地後來在美國1783年獨立成功後全歸美國管,而以西的這塊地,為了與之前整塊Louisiana做區分,一些文獻稱之為Louisiana Territory,且有著有趣的故事。

雖然法王路易十五在戰敗後要將Louisiana Territory割給西班牙,但一開始西班牙並不是很想收,因為這整塊地很蠻荒且一堆印地安人住那邊,管理上的成本太高。不過考慮到這塊地可以拿來當作與英國勢力的緩衝區(buffer zone),就收下來。要是那一天英國紅衫軍(Redcoats)從加拿大南下尋西班牙的晦氣,也不至於沒時間準備、防守當時西班牙主力經營的德州與墨西哥北部等區域。

但很多時候人算不如天算,雖然西班牙當初收下這塊地是為了防英國,之後反而成為跟美國衝突的地方。另一件也很糟糕的事情是,後來法國又出了一個野心勃勃的拿破崙。在美國與法國的交互勢力下,先重回法國之懷抱,之後再由美國人完全掌控。

法國探險家La Salle(from Wiki)。






















美國雖然一開始以住東岸的北美十三州為主,但為了拼經濟,從還沒獨立前不少人就紛紛找機會西移,一路往密西西比河的東岸前進。對這些居住在較內陸的人,由於阿怕拉契山的阻隔使得貨物運送較不易,發現了密西西比河才是拼經濟最方便的管道,因為他們可以將農產品丟進這條河以及其支流(比如Ohio River),之後順著河一路南下,最後抵達密西西比河的出口港New Oeleans(紐奧爾良),再由船隻送到各地。不過,New Orleans屬於Louisiana Territory裡的一部份,且由西班牙掌控。

如果只是一些人這麼使用這條河也還好,問題是越來越多人向西前進,也因此使用這條河的頻率越來越高。這看在西班牙的眼裡覺得是個很大的威脅,認為照這樣下去,沒多久這些美國人就可以準備渡河繼續往落磯山前進了,而密西西比河以西又沒太多西班牙人防守......。

於是西班牙政府想出一招來抵制美國人的西進,就是關閉New Orleans這港口,一旦美國人無法藉此拼經濟,就會另謀出路、不再西進了。從1784年開始,視西班牙政府的奇檬子好壞決定開或關New Orleans。

這雖然相當程度阻擋了美國的西進,但同時也激怒了不少人,認為非把New Orleans搶到手才行。於是抬面下動作頻繁,甚至連法國都參一腳,火上加油,慫恿美國人反西班牙,想藉機混水摸魚、重新獲取這塊之前送給西班牙的土地;另一方面,英國為了孤立法國,在這期間還跟美國簽訂了友好條約,除了解決獨立戰爭後的一些爭議外,還簽訂了不少貿易上的互惠規定。

在這一連串抬面上與抬面下的事件後,西班牙覺得最大的威脅畢竟還是英國,重新評估後決定採取友美的態度,於1795與美國定了一個條約,除了清楚界定雙方的邊界外,還准許美國人可以暫時將他們的農作物存放在New Orleans,並認可雙方都能完全使用Mississippi River的權力。

這條約的簽訂,大大緩和了雙方的緊張關係。而這些靠Mississippi River拼經濟的美國人,也終於可以安心幹活,並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然而,因為大西洋彼岸的拿破崙崛起,使得這和平的日子並沒能持續多少年。

賣家頭頭Napoleon Bonaparte(拿破崙)(from Wiki)。






















拿破崙掌權後,不斷對西班牙施加壓力,由於當時的西班牙已經不是無敵艦隊(Spanish Armada)時代的西班牙了,在往事只能回味的前提下,終於答應拿破崙,把Louisiana這塊地拿來交換在義大利的一個王國。另一個原因是,由於美國人不斷的西進,從紐奧爾良的年獲利金額到1800年附近時已經差不多達到了一百萬美元,讓西班牙非常驚恐。將這塊地丟給拿破崙,某種程度也算是丟出一個燙手山芋,要當壞人還是給拿破崙去當。也就是說,西班牙與美國間的區域由當時被視為最強的法軍防守,對西班牙在北美大陸的殖民地安全是有幫助的。

總而言之,西班牙與法國在1800年時簽了Treaty of San Ildefonso這個條約,且是個密約,而法國藉此重新獲得了失去卅多年的Louisiana Territory。也許大家會覺得,這真是個喪權辱國的條約。但其實以當時的西班牙角度來看,這其實是個一舉數得的漂亮合約。更何況,Louisiana Territory在那時仍然是個荒蕪且無用的土地。

那這個無用的地,為何拿破崙會想要呢?如果他顯靈的話,大概會跟你說:I have a dream。

拿破崙的野心並不是只在歐洲,他還想建立一個雄霸世界的大帝國,且這個帝國要以迦勒比海(Caribbean)為中心,而Louisiana Territory這片廣大的領土就是糧倉,將農產品源源不斷地由New Orleans送往位於迦勒比海的帝國首都。

迦勒比海是當時產糖的主要地方,而法國在迦勒比海的殖民地Saint-Domingue(也就是現在的Haiti)是法國靠產糖拼經濟最重要的地方。這地方的出口,佔那時法國貿易額的三分之二左右,說是法國的金雞母並不為過。為了增加糖的產量,法國更從非洲進口黑人到那當奴隸做工。但諷刺的是,由於受到1789年法國大革命(French Revolution)的感召,這些奴隸在1790年代也出來爭取自己的自由。以法國的角度來說,就是這些人在搞暴動,因此拿破崙於1801年派他妹的老公Charles Leclerc率兵平亂,並打算平亂完後將軍對開往Louisiana,正式接手這塊從西班牙弄來的土地。

買家頭頭Thomas Jefferson(傑佛遜)(from Wiki)。






















在美國這邊,Thomas Jefferson於1801年就職總統,不曉得是透過一週刊記者還是什麼特殊管道,打聽到了法國與西班牙的這個密約,對於軍事強人拿破崙掌握了Louisiana Territory感到相當不安。於是派了當時的駐法使節Robert Livingston去買以New Orleans為主的相關土地,以及Mississippi的貿易航權。

但這既然是個密約,就是說法國沒這塊地,因此要買也該去找西班牙買,怎麼會來法國買呢?法國政府對這個密約是一概否認,讓Thomas Jefferson在這個土地買賣吃了個閉門羹。

但是在1802年時,發生了一件讓這些靠密西西比河拼經濟的美國人相當憤慨的一件事,就是據說西班牙將要撤回(revoke)1895年跟美國簽的條約,並不讓美國使用New Orleans以及相關使用權;此外,謠言還說法國是這整件事情的「藏鏡人」,更加激起群眾的不滿。準備為此大戰一場的民意沸騰,甚至國會也都同意並撥款籌組邊境的民兵(militia),誓言要拿回New Orleans。

即使當時的民眾深信這個說法,但有歷史學家認為,這其實是美國人自己製造出來(尤其是一些走私商人)並藉此煽動群眾,讓西班牙與法國躺著也中槍。

買方談判代表Robert Livingston(from Wiki)。






















買方談判代表之二James Monroe(from Wiki)。















對於這個開戰的民意需求,Thomas Jefferson並沒有跟著腦充血,仍然維持著他一貫冷靜與謹慎的態度,認為在談判機會還在時把握最後一次機會以談判解決。除了指示駐法使節Robert Livingston重開New Orleans的買地談判外,再特派James Monroe(後來也當了兩任總統)以特別使節的身份跟拿破崙協商。Thomas Jefferson的劇本是,授權James Monroe一千萬美金,主要任務是買下New Orleans,如果行有餘力,則順便談判一下Mississippi River的貿易航權。

以拿破崙想稱霸世界的野心,再加上Louisiana Territory在這件事上的特殊地位,Thomas Jefferson的這個買地案不但是mission impossible,而且可說是還演了第二集。但是奇蹟、奇蹟出現了!

當Robert Livingston去見拿破崙的財務大臣François de Barbé-Marbois時,聽到的是,法國願意賣New Orleans,只是不賣單點,美國要買得買套餐,也就是除了New Orleans外,必須將Louisiana Territory也整個買去,價錢算美金15 million就好。

賣方談判代表François de Barbé-Marbois(from internet)。



















當Livingston與Monroe接到這個要五毛、給一塊的deal時都大出意外,由於這已超過原先的劇本,道理上應該回報Thomas Jefferson,由他定奪再進行下一步。由於當時沒有email或電話,這整個過程得一、二個月才能完成。但Livingston與Monroe又都一致認為,在這麼久的時間內,難保拿破崙不改變心意,到時候恐怕Thomas Jefferson答應買、但拿破崙反悔不賣了。

雖然採用典型的官僚作法將球丟回去給Thomas Jefferson可以義正言順地保護自己,但他兩還是決定先斬後奏,答應了這項買賣(他們其實也都認為Thomas Jefferson會答應這個合約)。當消息抵達Thomas Jefferson時,他也是大感意外,但他支持這項決定,即使在反對黨的反對以及違憲的疑慮下,仍然同意了Livingston與Monroe的這個決定,且之後國會也批准了這筆買賣。

這筆土地買賣,讓美國的邊界從Mississippi River一路延伸到落磯山,將當時美國的領土變成兩倍。這項買賣的完成,可說是Thomas Jefferson對美國的最大貢獻,也是他被刻在Mount Rushmore的主要原因。

在Mount Rushmore的展示廳內對Louisiana Purchase的說明,並直接影響到之後的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
















這個是Mount Rushmore的President Trail裡對Thomas Jefferson的解說牌。注意National Highlights那一項,Louisiana Purchase是其中一個。
















100_2499_2 Mount Rushmore
如果你還不曉得Mount Rushmore是啥,看到這張應該就清楚了。Thomas Jefferson可以被刻在這成為Big Four之一(左手邊數來第二個),跟他在總統任內做出Louisiana Purchase這項業績有相當大的關係。

回到拿破崙這邊,為何他將之前的態度轉了180度,把這個他設想日後帝國總部的糧倉賣掉呢?

關鍵原因在於Saint-Domingue。之前Charles Leclerc率領法軍到那平亂,雖然成功地取得起場勝利,但經不起當地的黃熱病(yellow fever)而紛紛不支倒地,甚至連主將Charles Leclerc也因此而抱病死亡。由於當地居民住久了而體內自然產生抗體,因此這只對剛來到這裡的法軍有影響。此外,當地的叛軍後來採取游擊戰,在黃熱病的助威下,開始演出逆轉勝。原本拿破崙預備了一隻軍隊要前往New Orleans接收土地,為此而必須將大部分的兵力調往Saint-Domingue,結果仍然無法成功收復此地。簡單的說,Saint-Domingue可說是法國版的越戰。而少部分要送往New Orleans的幾千名部隊,也因為冰雹而使得船無法開出港口抵達New Orleans。

在歹戲拖棚的情況下,拿破崙終於認清了現實,即使他繼續調派更多軍隊至此,Saint-Domingue當地的整體公共環境以及衛生條件仍然無法當他未來帝國的總部,於是Saint-Domingue就靠著烏合之眾與黃熱病成為繼美國之後的美洲第二個獨立國家。

既然未來的帝國總部已經不可能設在Saint-Domingue,那帝國總部的糧倉也就沒必要存在,因此開啟了Louisiana Territory談判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於可以預見不久的將來會跟英國全面開戰,軍購案勢在必行,也因此拿破崙的財務大臣François de Barbé-Marbois提出賣地的建議。此外,在Thomas Jefferson之前,美國的兩位總統包括George Washington與John Adams都是採取親近英國的政策(因為當時是以New England為主的Federalist Party主導政治,而New England跟英國有密切的貿易往來),在之後美國向西班牙買Florida(大致上就是現今的Florida這塊地)這塊地不成後,更加遽美國這種親英遠法西的態度(法國跟西班牙那陣子常常聯合對抗英國)。因此,賣地給美國顯然對改善法美兩國關係相當有幫助,那天法英開戰後也許美國幫得上法國的忙也說不定。

這整個大環境的變動與對之後的戰略考量,造成了拿破崙對Louisiana Territory態度的轉變,也是Livingston與Monroe會收到這個要五毛、給一塊deal的原因。或許真的是"good thing comes to those who wait",Thomas Jefferson的耐心獲得了鉅額的回報。

由Louisiana州發行的quarter硬幣,順便紀念一下Louisiana Purchase;音樂(尤其是爵士樂)也是這州相當有名的代表,因此畫個喇叭與音符;而Brown Pelican不只是這州的州鳥、也出現在州旗上,甚至這州的外號就叫做Pelican State。Louisiana於1812年成為一個州,並在200年後的2002年發行quarter硬幣(from Wiki)。


















買地跟賣地的都有意願了,那錢呢?

當時的美國政府已經負了幾百萬美元的債,因此沒有那麼多現金購買這塊地,必須靠發行公債解決。有趣的是,解決這個財物問題的是英國的銀行Baring and Co,他們先借給美國足夠的現金(拿破崙只收現金),之後美國付錢給法國,然後法國拿這筆現金進行軍購案以便日後與英國作戰!據說這還是當時的英國政府覺得對英國最有利的策略,徹底移走法國在北美的勢力,即使讓法國有更多力量對英國開戰都在所不惜。

為了方便,美英兩國後來在五大湖的西邊以北緯49度為邊界,因此美國拿這篇第一張圖的綠色土地跟英國換藍色的土地,而這邊就有個有趣的地理問題了。請問一下美國本土最北的地方是那州?看那張地圖,就知道是Minnesota(明尼蘇達),而那個跑出北緯49度外的地方叫Northwest Angle。

美國本土最北的地方,紫色的部分即為Minnesota的Northwest Angle(from Wiki)。


















這麼大片的土地,有著相當大的發展空間,也有著相當多的傳奇故事。從小就是個好奇寶寶的Thomas Jefferson,非常想知道這塊地更多的資訊。因此,在1803年完成這個Louisiana Purchase後,他派出了一些探險隊到這塊地的不少地方考察,其中最有名的就是1804至1806年的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目前對黃石公園的初次描述也是源自於這個探險隊......的外傳。

就如同Louisiana Purchase,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也是Thomas Jefferson在總統任內相當重要的貢獻,不少美國大西部以及國家公園的歷史也都會提到這件事,就等我有空再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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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ne 22, 2008

The War That Made America --- French and Indian War


美國五大湖(The Great Lakes)區大城芝加哥的英文Chicago怎麼念?不少人都曉得Ch要發成Sh的音,因此第一音節唸成是「ㄒㄩ˙」而不是「ㄑㄩ˙」的音。為什麼要這樣念?因為用的是法文的發音規則,而不是英文。那為什麼沒事這地方要用法文的發音規則而不用英文?

大部分的人都知道美國是從英國獨立,因此以英文為母語。如果你住過或旅遊過美國西南部如亞利桑那等地或加州,你大概也會曉得這地方以前是墨西哥、更之前是西班牙的(更更之前是印地安人的),因此不少地名得用西班牙文發音,最常見的就是矽谷重鎮聖荷西(San Jose)。可能較少人曉得,在美國自英國獨立前一段很長的時間裡,北美大陸的大部分是由法國統治的。更確切點說,現今落磯山(Rocky Mountains)以東的加拿大與美國大部分地方,是當時法國的殖民地;這整個地方被稱為New France(新法蘭西),如下圖所示。


深藍色的部分就是New France(from Wiki)。












美洲固然是由西班牙贊助的哥倫布(Christopher Columbus )於1492年發現,但西班牙的勢力主要在墨西哥(Mexico)至現今美國的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與亞利桑那州(Arizona)區域。為了征服與轉化當地的印地安人(哥倫布以為他到了印度,所以稱當地人為Indian,也因此印度人與印地安人用同一個字),限於資源,無暇繼續北上,於是這個更深入探索北美大陸的機會就落入了法國人手裡。

法國人Jacques Cartier於十六世紀先發現聖羅倫斯河(Saint Lawrence River)並將加拿大(Canada)畫入法國領土後,一堆探險家(如Jacques Marquette、Louis Jolliet以及La Salle......等)以及毛皮獵人等相繼深入北美大陸;再加上法王路易十四對北美殖民地的大力支持,法國人的勢力在18世紀已經涵蓋了整個落磯山以東的大部分地方,並繼續向當時屬於英國殖民地的現今美國東岸擴張。


1750年時的New France與列強勢力在北美大陸的分佈(from Wiki)。






















也因為這大片的北美大陸曾經被法國控制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不少地方的地名就充滿了法國味。除了Chicago的發音為其中的代表外,像伊利諾州Illinois與阿肯色州Arkansas,他們單字最後的s都是不發音的;而肯德基州(Kentucky)的大城Louisville,中間的s也是不發音的。至於Ch得發成Sh音的字,還包括像密西根州Michigan,懷俄明州(Wyoming)首府夏安Cheyenne(也是某印地安人的種族名)、紐約州(New York)與佛蒙特州(Vermont)交界的Lake Champlain(紀念Samuel de Champlain,被稱為Father of New France),喝的香檳champagne以及伊利諾大學的所在地香檳Champaign......等。而大提頓國家公園(Grand Teton National Park)的提頓(teton),如果你有聽過發音,你會發現聽起來不像是英語發音,因為那也是法國人先到那邊探險並以法文命名的。實際上,不少中西部包括州或是城市名,都是法國人根據印地安人語的音或意先以法文命名,之後再被美(英)語化。

這麼一大片土地,也就是這整個New France,就在French and Indian War中因為法國戰敗,於1763年在巴黎跟英國簽訂和約(簡單講就是割地賠款的意思),將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以東的大部分地方割給了英國,並把大約是現今美國密西西比河以西至落磯山以東的這塊土地(這塊土地後來叫做Louisiana Territory)割給了西班牙。之所以將Louisiana Territory割給西班牙,是因為法西同盟對抗英國,但打輸了,所以西班牙將佛羅里達(Florida)當談判籌碼割給英國;而法國為了補償西班牙,於是將Louisiana Territory割給西班牙。想當然爾,當時Louisiana Territory的價值遠比不上法國割給英國的那大片土地,因此法王路易十五還跟西班牙國王道歉說,很歹勢給你這麼一塊爛地方,但這也是我現在所能做到最好的了。

這塊Louisiana Territory在拿破崙(Napoleon Bonaparte)時代雖然又重入法國之手,但不久後因為法國在加勒比海的殖民地海地發生政變以及軍購案等因素,於1803整塊地賣給了美國,也就是著名的Louisiana Purchase。從此之後,法國在北美的勢力可說是完全消失殆盡,雖然還佔有某些小島。


French and Indian War的引爆地點,Ohio Country(from Wiki)。

















French and Indian War的爆發,其中一個原因是英法雙方都想在北美大陸上拼經濟。因為這邊的毛皮交易對經濟都有很大的幫助,大家都想擴張領土範圍來增加毛皮產量,於是法國由內陸向東岸擴張,英國則由東岸往內陸挺進,雙方在Ohio Country正式交鋒與衝突(附近的印地安人只能哀嘆自己無力保護自己的土地而在英法兩強間選邊站);更精確地說,在現今的匹茲堡(Pittsburgh,當時叫做Fort Duquesne)附近展開大規模的攻防戰。而在這過程中,大部分的印地安人與法國人同盟,因此以英國的觀點,這場仗就叫做French and Indian War。

這場仗的另一個原因,就是雙方宗教上的意識型態。法國為羅馬公教(Roman Catholic),而英國為新教(Protestant),雙方都視對方的意識型態為威脅、不想遭到對方宗教上的洗腦(brainwash)與侵佔,終至劍拔弩張,於1754年由時年21歲的華盛頓少校(Major George Washington,沒錯,他就是活在美金一元鈔票的那位華盛頓)領軍的部隊開了這場仗的第一槍,並正式開啟了French and Indian War。位於賓州(Pennsylvania)的Fort Necessity National Battlefield,就是紀念這個事件的戰場。雖然正式衝突在1754年展開,但英國一直到1756年才跟法國宣戰,在法國戰敗後,於1763年簽下巴黎和約,正式結束這場戰爭。因此,這場仗在歐洲與加拿大被稱為七年戰爭(Seven Years' War)。實際上,七年戰爭指的不單只是北美大陸上的英法軍事衝突,兩國同時還在非洲為爭奪殖民地作戰、也在歐洲大概現今德國的地方血拼,甚至在亞洲也不得閒,雙方為了東印度公司而在印度開戰。也就是說,這可以說是場世界大戰,而French and Indian War是Seven Years' War的北美戰場,最後是以法國與其盟國失敗收場。這場戰爭如果可以像三國演義那樣搞成電動玩具,我想應該也是會很精彩的。

當時法軍在北美的總指揮為Louis-Joseph de Montcalm-Gozon, Marquis de Saint-Veran(法國人的名字加上爵名實在是落落長),他於1756年到任。他手上的資源,遠不如北美的英軍(Redcoats)。但藉著與印地安人的合作,仍然有不少佳作,甚至以寡擊眾。比如Fort William Henry這場仗,還被用來當電影「大地英豪」(The Last of the Mohicans)的時空背景。即使如此,在資源短缺的情況下,他還是難以持久抵抗英軍。雖然屢次向法王要求enforcement,但法王都只給他encouragement,因為法王在英法同時四處開戰的期間以歐洲戰場為top priority,資源有限,北美戰場只好先被犧牲了。


Montcalm在戰場上中彈後被扶回魁北克市(from Wiki)。






















在一連串包括Fort Duquesne等重要地方失守後,Montcalm在1759年展開的魁北克防守戰(Battle of Quebec,又被稱為Battle of the Plains of Abraham)中面對英軍此戰役的指揮官James Wolfe。James Wolfe先在戰場上胸膛中彈身亡,據說死前還聽到部屬不斷跟他說法軍已被擊退逃跑,時年32歲。Wolfe算是英雄式陣亡且可說是死得瞑目,死後也得到相當大的殊榮;Montcalm也在戰場上中彈,並於隔日傷重身亡,而魁北克市也在不後失守。這場對戰的結果,也差不多決定了法軍在北美大陸的命運。很快地,蒙特婁(Montreal)又失守,最後雙方上談判桌,並在巴黎和約中,法國將北美大陸的土地拱手讓給了英國,並從此喪失了北美大陸的主導權。

Wolfe在戰場上陣亡(from Wiki)。
















若對這場戰爭有興趣,PBS有出一片叫做The War That Made America:The Story of the French and Indian War的DVD,片長約四小時。雖然我覺得有點誇大印地安人對這場仗的貢獻,但整體製作與解說是詳細而不冗長,看起來還蠻緊湊且精彩,對瞭解這場仗以及北美大陸的歷史很有幫助。另一個重要性是,這場仗可說是之後爆發獨立戰爭的一個遠因。因為所謂殺敵一萬,自損七千。英軍在這場仗期間與打贏之後,負債累累,為了減輕英國本土人民的課稅負擔,對殖民地人民恣意課稅。在1763年正式結束這場French and Indian War的巴黎和約後,因為課稅問題,不到十五年就爆發了獨立戰爭,而美國也從此誕生。

一個有趣、且不少歷史學家的觀點是,英國因為打贏了這場戰爭而得到美國,但也因而失去了美國。

繼續台槓下去,就是法國還是喜歡跟英國作對,在獨立戰爭中幫忙美國,包括出錢也出兵(主要是海軍),多少有點想要回輸了French and Indian War的顏面,報仇血恥。但自己跟英國一樣,長期用兵的結果使得自己也是負債累累,於美國獨立戰爭中繼續燒錢,而在美國獨立成功後又沒撈到什麼實質好處,終於導致自己人民對被課稅課過頭很不滿,並在1789年爆發了法國大革命(French Revolution)。

所以,一場French and Indian War可以將美國獨立與法國大革命扯在一起,還蠻有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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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pril 15, 2008

History/Myth


Something about Thor's Hammer
The Iroquois
The War That Made America --- French and Indian War
American Revolution
Jefferson's Big Deal --- Louisiana Purchase
Early Exploration on the West Coast of North America
Jefferson's Big Dream --- Lewis and Clark Expedition
Star-Spangled Banner --- War of 1812
Missouri Compromise
Trail of Tears
The Pathfinder --- John C. Fremont
Oregon Trail
"Remember the Alamo" --- Texas Independence
"Fifty-Four Forty or Fight!" --- Oregon Treaty
The Donner Party
Mexican-American War
Bleeding Kansas --- Kansas-Nebraska Act
The Blue and the Grey --- Civil War
"I Can Make Georgia Howl!" --- Sherman's March
Seward's Icebox --- Alaska Purchase
Custer's Last Stand --- Battle of the Little Bighorn
"I Will Fight No More Forever" --- Chief Joseph
Close Encounters of the Third Kind --- Roswell

Wednesday, March 19, 2008

Something about Thor's Hammer


既然這個部落格以Thor's Hammer(雷神之錘)命名,就在此做個介紹好了。

在北歐的神話裡,Thor為雷神(Thunderer),除了掌管打雷外,並帶來暴風、閃電以及雨水,滋潤大地以利農民耕種;而除了照顧農民外,他也保護航海員免於重大危險(在海上應該只要不打雷、閃電以及暴風雨就不太會有危險了吧?)。簡單的說,他是北歐農民以及航海員心目中的好神;他老人家如果有空來台灣的話,我想也會廣受喜歡喝保力達B的人的歡迎。

維京人相信,Thor駕著由兩隻山羊帶頭的雙輪戰車(chariot)在天上奔馳。行經之處,戰車雙輪產生巨雷,而山羊蹄下奔跑而生的火花則產生閃電(感覺維京人還蠻有sense以及科學概念的)。

神跟人的距離往往非常遙遠,但雷神Thor例外。雷神Thor並非只活在那個距離我們遙遠的北歐神話或宗教信仰裡,他還活在我們的日曆。大家都曉得,西洋的星期四稱為Thursday,指的就是Thor's Day;而星期五Friday,指的是Frigg's Day,Frigg是Thor他爹Odin的老婆(但並非Thor的親娘;Thor是他爹的第一個老婆生的),負責保護天下所有女人。

雷神Thor也是宇宙的保護者,他手上的神錘(Mjolnir)就是保護宇宙的利器。一旦看到任何敵人或是妖魔鬼怪,只要將神錘丟出,一定命中目標,且之後會飛回到他的手上(好像在玩RPG);除了神錘,他還有個魔法腰帶(Megingiord)。征戰的時候只要戴上它,MP值會馬上倍增! 另外,他還會戴上一雙特製的鐵手套,叫做Jarn Griepr,可以讓他更容易揮舞他手上的神錘。

雷神之錘Mjolnir(from Wiki)。
















雷神Thor是在我觀看美國影集Stargate SG-1時非常喜歡的一個外星人角色。Stargate一開始是一集電影,由寇特羅素(Kurt Russell)主演,當時台灣翻成「星際奇兵」,並不是很出名的一部電影。電影裡主要是說,人類在埃及金字塔附近,找到一個靠著類似打電話號碼、就可以由stargate這個外星人發明的裝置到其他星球。後來電視將他延伸成影集,還連拍了十季,創下美國最長電視影集的紀錄。電視版的主角,Jack O'Neill,就是很多跟我同年代人心中的偶像Richard Dean Anderson,也就是馬蓋先。

基本上,這個影集裡的神,通通都是外星人,差別在於是好外星人或是壞外星人。Thor屬於一個叫Asgard的外星人種族,是裡面非常先進的外星人種族,先進程度遠遠超過當時的人類,且在很多重要時刻幫助地球上的人類對抗另一個邪惡的外星人總族。Thor擔任Asgard的太空艦隊最高指揮官(Supreme Commander),是所有Asgard族裡跟地球互動最多的外星人。最重要的是,他長得灰灰小小一隻,非常可愛,講話也很有意思,因此廣受很多觀眾喜愛。

有趣的是,在我遊覽美國布萊斯峽谷國家公園(Bryce Canyon National Park)時,在Sunset Point這個眺望點,有一根石柱(hoodoo),就被命名為Thor's Hammer,勾起了我對這已播完十季電視劇裡Thor的懷念。

在想這個部落格的名字時,一開始毫無頭緒,想了一些名字,要嘛覺得跟其他部落格的名字太類似,要嘛覺得不夠特別。也許是Thor早在我的潛意識裡活很久了,一時熊熊忽然間,頭腦裡冒出了Thor's Hammer這個名字,覺得還蠻有意思的,就變成了大家看到的部落格名字了。

IMG_4365 Thor's Hammer, Bryce Canyon National Park
布萊斯峽谷的Thor's Ham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