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24, 2012

Lacey Act of 1894


[Background] [The Act]


Background of 1894 Lacey Act

雖然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在1872年成立,之後陸軍並派兵鎮守以保護公園,不過保護的對象主要是地熱景觀,並不包含野生動物,因此雖然名為國家公園,實際上野生動物並沒有如同這公園的geyser一樣獲得等同待遇的保護,poacher(盜獵者)依然進公園獵殺如bison與elk等野生動物,然後將之賣到市場賺取利潤。即使失風被抓到,因為利潤(大約當時的幾百元)遠大過於罰金(大約當時的幾十元),所以進公園盜獵者依然是多有所在。這期間保育人士雖然也努力推動要立法,但大都因為利益團體的阻撓而無法獲得全面成功。因此早年的公園依然是poacher橫行,被盜獵的野生動物屍體依然散落在各地。

IMG_3791 George Bird Grinnell
Figure 1: George Bird Grinnell一般是跟冰河國家公園一起聽到的,不過在早年的保育活動裡他也相當活躍,他對黃石國家公園的保育也有相當大的貢獻。

1894年的三月,來自於Montana的Cooke City一位叫做Edgar Howell的惡名昭彰盜獵者,在公園的Pelican Valley(從今日Fishing Bridge往東開個不到十分鐘就會到)巡邏的士兵Captain G. L. Scott抓到,當時的Howell正非常認真地處理獵殺到的五、六隻bison,以致於在Scott即使在離他很近的距離他都沒注意到。由於沒有法律起訴他,所以只能將他帶到公園總部,也就是北邊Mammoth Hot Springs的Fort Yellowstone拘禁幾天,沒收他的所有東西並小小罰款,之後要他離開公園。在他們回Fort Yellowstone的途中,剛好被公園的攝影師Frank Jay Haynes與Emerson Hough這位西部的著名作家看到,他們將這過程拍下並把所記錄的事情用電報傳到Forest and Stream這個雜誌社,而這雜誌的主編正是George Bird Grinnell,也就是後來人稱的冰河之父。

一直以來,包括George Bird Grinnell在內的保育人士一直很擔心人稱淹腳目的bison因為不斷獵殺而會消失在北美大陸上。在當時,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裡的bison已經是北美大陸上僅剩的野生bison,即使如此,數量也不過只有500還是600隻。就跟Theodore Roosevelt一樣,George Bird Grinnell並不反對打獵,而且是很喜歡打獵,但如果打獵的人不節制,最後會搞得大家都沒辦法打獵,所以得做好野生動物的保育工作(這也沒什麼好奇怪,就好像會去研究三國演義的人是因為喜歡打電動,不是喜歡讀歷史,而且這類人的動力甚至還更大)。而Edgar Howell的這個盜獵事件,剛好讓他可以借題發揮,在他個人與雜誌Forest and Stream的力量下,成功的號召了民眾的認同,並促成了國會的立法。

IMG_8931 Lamar Valley
Figure 2: 對於今日到黃石國家公園旅遊的人,大都是看bison看到不想看,很難想像當年這公園的bison會瀕臨絕種。大約一百年前,最低點時整個公園的bison只有21隻,之後去外面買了二十幾隻,並因為Lacey Act of 1894這類的保育法案才從此數量開始攀升到今日約有3,500隻且四處逛大街的局面。

這個保護黃石國家公園野生動物的法案,是由Iowa州的Representive(眾議員)John F. Lacey所主導。他向來是個相當注重保育的國會議員,也是Theodore Roosevelt在國會相當倚重的一個戰友與幫手。因為這法案是Lacey所推動,因此叫做Lacey Act of 1894,加個年份是因為他所推動過的重要保育法案不只一個,包括對保育候鳥相當重要的Lacey Bird Act of 1900與成立National Monument依據的Lacey Act of 1906(就是Antiquities Act of 1906)。總之,這法案在1894年在參眾兩院順利通過,並在總統Grover Cleveland簽字下生效。這法案的通過,可以對盜獵者處以1,000的罰金或入獄兩年。

這個法案有其他名稱,比如Yellowstone Protection Act of 1894,不過一般National Park Service大都只用Lacey Act of 1894來稱呼。也因為1894年的這個立法,國家公園裡的野生動物從此才得到等同於養眼景觀的地位,並獲得相同的保護。

IMG_7604B
Figure 3: John F. Lacey與他對保育法案的說明,雖然這牌子主要是寫Antiquities Act of 1906,不是Lacey Act of 1894。

下一頁是這個法案的全文,可以自己去看。不過有一個有趣的事情,就是如果你看這法案Sec 4的前面,會發現"dangerous animals"是不受這法案保護的。所謂的dangerous animals,指的就是如wolf、coyote、mountain lion與grizzly bear這類的predator,這是當年大部分人的想法,把這些predator跟一般的野生動物脫勾處理;而且因為這些dangerous animals會去吃已經瀕臨絕種的bison、或是elk、bighorn sheep與pronghorn等大家喜歡的野生動物,所以被獵殺對保護那些吃草的野生動物反而有幫助。對predator的保護主要是從1940年代如Aldo Leopold、Olaus Muris與Adolph Murie等人開始提倡,但一直到1960-1970年代predator才正式獲得公園的保護。

IMG_0495 Coyote, Yellowstone National Park
Figure 4: 因為一百多年前大眾對predator有很大的偏見,像coyote這類的"dangerous animals"不在Lacey Act of 1894的保護範圍內。

[Background] [The Act]

2 comments:

C.C.Chang said...

以前住在美國時,曾經在電視上看過一個記錄影片。它主要是在探討Bison對Yellowstone附近牧場造成的影響,一些牧場主人現在不能明目張膽在黃石獵殺Bison。但是他們很賊的會將一些傻傻脫離保護區的Bison引誘到他們的私人土地裡之後獵殺!
將盡快15年前的片子了,當時還有人在黑夜特別去巡邏,防範盜獵。黃石方面的工作人員也會適時的驅趕讓Bison別走離開黃石公園範圍。
因為那時才去過黃石不久(1996),所以對這影片印象深刻,對這些牧場主人深深厭惡!但或許不是從一開頭就看,或是我英文不夠好,當時弄不懂Bison惹到牧場主人哪裡了?

itchiang(thor) said...

我的瞭解是,冬天的時候相當多的bison會migrate到Northern Range,因為那邊降雪量相對較低,bison也才有辦法覓食,不少bison也因此離開了公園去更北的地方覓食。這些bison身上帶有一種病菌,主要是brucellosis(布氏桿菌病),在bison經過牧場時會將brucellosis這種病菌傳染給跟牧場養的牛隻,造成牛隻生育率下降以及牛奶減產,使牧場主人受到相當慘重的損失,可能還會搞出「美國牛」的新聞事件,黃石公園也因此被這些牧場主人告。

後來的解決辦法是由NPS、州政府以及打獵的人去殺掉這些走出公園的bison,不過這是short term solution。有在計畫一些long term solution,比如在公園邊界找一塊像是National Elk Refuge之類的地方讓這些bison過冬,但目前看來是還在努力中就是。